征集公告
按照《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司辦通【2018】132號)和《關于轉發<司法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證明事項清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吉司發【2018】45號)文件要求,松原市法制辦公室編制了松原市人民政府市本級證明事項暫保留目錄清單,現按司法部文件要求,在市政府門戶網站和市法制辦公室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公眾可于2018年11月19日前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意見:
一是通過信函方式郵寄至松原市沿江東路339號市法制辦公室備審科收,郵政編碼:138000,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見”字樣;
二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syszffzb@126.com;
三、傳真:0438-2292209
附表:《松原市人民政府市本級證明事項暫保留目錄清單(征求意見稿)》
松原市法制辦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我要獻策
《松原市人民政府市本級證明事項暫保留目錄清單(征求意見稿)》
序號 | 單位 | 證明事項名稱 | 設定依據 | 保留理由 | 實施基本情況 | 研究論證材料 | 立法意見 |
1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 | 委托公證書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八條(七)特殊情況下,委托其他人代辦提取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和經公證部門公證的代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書面委托書、申請提取職工的銀行卡。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 涉及職工個人賬戶的隱私及確保賬戶資金安全,在本人不能親自辦理時須出具。 | 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立法 |
2 | 注銷批準文件或注銷登記證明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4號 第三十三條 撤銷 、解散、破產的單位,持法院判(裁)決書或單位撤銷、解散、破產的證明,可申請辦理單位賬戶封存。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單位變更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3 | 死亡證明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八)死亡的,應提交繳存人死亡證明。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4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 | 退休證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二)退休的,應提供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立法 |
5 | 不動產權證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第五條1.購買一手房的,應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房產部門預告登記證明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發票(稅控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和不動產權證。 2.購買二手房的,需提交不動產權證、契稅完稅證。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交城市規劃部門建造(翻建)住房許可證,不動產權證。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2號 第十六條(四)三年內房屋買賣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有關原始資料;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6 | 期房預告登記證明 |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7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 | 突發事件證明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 2.突發事件的提取,因火災、水災、震災等造成家庭財產重大損失的,應提交單位和街道證明,提取額度上報市管理中心分管領導審核批準。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有不確定因素發生時,無法判斷真實性,需單位、街道(社區)等出具相關證明。 | 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立法 |
8 | 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調轉文件)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三)辭職、辭退、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6個月以上(日期以公積金賬戶最后繳存日期為準)未再建立公積金賬戶的,提交辭職、辭退、或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六)調離松原市的,應提交調離文件或勞動合同文件。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該項證明需要勞動部門與職工所在單位同時出具。 | ||
9 | 單位開具介紹信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4號 第十五條 職工姓名或身份證號錄入錯誤的,職工應持本人身份證及單位出具介紹信,到分中心或管理局業務窗口辦理;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個人辦理公積金 變更業務 |
由于重名等特殊原因,需要職工所在單位出具相關材料,以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 ||
10 | 勞動備案手冊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4號 第六條(二)勞動用工備案手冊及職工工資表;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開戶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11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 | 單位變更文件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4號 第十四條 單位名稱、地址、性質、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等登記信息發生變更的,應20日內由經辦人持《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信息變更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到分中心及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單位住房公積金變更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立法 |
12 | 出境定居證明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四)出境定居的,應提交出境定居證明。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13 | 醫療病歷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七)1.嚴重疾病指惡性腫瘤類大病重病、腎衰竭(尿毒癥)、心臟瓣膜置換手術、冠狀動脈手術、重大器官移植手術、交通事故致殘、工傷事故致殘等情況,應提交醫療病歷、醫療專用收據、醫療保險報銷收據。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需要醫院出具相關材料證實事件的真實性及對于金額的核算標準 | ||
14 | 醫療專用收據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
15 | 醫療保險報銷票據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
16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 | 還款流水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五)2.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本息的,按月還款的,應提交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合同、房產部門貸款抵押證明、加蓋銀行印章的近12個月還款流水明細和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部分還款的,還應提交部分還款票據;提前一次性結清貸款的,還應提交提前一次性結清票據。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需要相關銀行提供材料證明事件的真實性,由于銀行對客戶隱私的保護,該項證明材料只能提供給職工個人。 | 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立法 |
17 | 部分還款票據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
18 | 還款結清票據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
19 | 商業銀行借款合同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
20 | 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協議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 4.拆遷安置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交款收據或房屋所有權證(僅限夫妻雙方)。對于拆一還一同等面積的不予提取,超出同等面積購置的部分給予提取。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21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 | 房屋安全鑒定證明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應提交城市規劃部門建造(翻建)住房許可證,不動產權證。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2號 第十六條(四)三年內房屋買賣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有關原始資料;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立法 |
22 | 工程概預算或造價報告 |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 |||||
23 | 建、修住房批準文件 |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 |||||
24 | 營業執照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4號 第六條(一)企業營業執照、開戶許可證;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開戶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25 | 職工參加社會保險證明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4號 第六條(四)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社保證明;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開戶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26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 | 個人征信報告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五)2.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本息的,按月還款的,應提交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合同、房產部門貸款抵押證明、加蓋銀行印章的近12個月還款流水明細和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2號 第十六條(五)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個人信用報告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立法 |
27 | 個人經濟收入證明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2號 第十六條(三)本人和共同借款人的收入證明;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貸款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28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 | 貸款抵押查檔證明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五)2.償還商業住房貸款本息的,按月還款的,應提交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合同、房產部門貸款抵押證明、加蓋銀行印章的近12個月還款流水明細和人民銀行個人征信報告;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立法 |
29 | 無房證明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九)租賃自住住房的,公積金連續足額繳存滿3個月,可提取公積金。應提交繳存城市房產部門出具的夫妻雙方(包括同戶未成年子女)無房產證明、婚姻關系證明。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30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 | 稅收完稅證明 | 《松原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3號 第五條(一)1.購買一手房的,應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房產部門預告登記證明或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銷售不動產發票(稅控發票)或契稅完稅證和不動產權證。2.購買二手房的,需提交不動產權證、契稅完稅證。《松原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管理辦法》松公積金委字[2018]2號 第十六條(四)三年內房屋買賣或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有關原始資料; | 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九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職責:(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調整住房公積金的具體管理措施,并監督實施。 |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立法 |
31 | 增值稅發票 |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32 | 商品房買賣合同 | 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 | 如實現各部門之間網絡信息共享,可取消紙質版材料審核 | ||||
33 | 松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進城務工農民出具收入證明 | 《松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松原市按份共有產權廉租住房購買方案的通知》(松政辦發【2017】10號)第二款第二條進城務工農民申報,需出具收入證明(由務工單位出具,無務工單位由所在轄區或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出具收入證明),同時滿足我市所定的住房標準條件。 | 在實踐工作中,住房困難家庭需要提供收入證明確定其收入標準是否符合住房保障身份。收入證明是其收入情況的唯一依據,如不提供,無法確認其收入水平,不能衡量出其收入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條件,從而導致工作無法開展。 | 根據收入證明,確定其保障身份,使住房困難家庭得到住房保障。 | 見附件一、附件二 | 建議市人大常委會立法 |
34 | 中等偏下收入證明 | 《松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松原市按份共有產權廉租住房購買方案的通知》(松政辦發【2017】10號)第二款第三條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大中專院校、職校、機關、企事來單位及外來工作人員的收入情況,有穩定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穩定單位的,由所在轄區或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調查后出具收入證明。 | 在實踐工作中,住房困難家庭需要提供收入證明確定其收入標準是否符合住房保障身份。收入證明是其收入情況的唯一依據,如不提供,無法確認其收入水平,不能衡量出其收入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條件,從而導致工作無法開展。 | 根據收入證明,確定其保障身份,使住房困難家庭得到住房保障。 | |||
35 | 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項目建設方案 | 《松原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管理辦法》松辦發[2014]67號,第六條中(二)項目建設方案 | 項目建設方案是進行維修改造工程實施具體內容,是確定投資額度的重要依據。 如不收取,將無法確定項目的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度。 |
嚴格按照《松原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管理辦法》松辦發[2014]67號要求執行。 |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松原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管理辦法》松辦發[2014]67號。 |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因吉林省人民政府沒有出臺具體相關法規,建議省人大立法。 |
36 | 房屋產權相關證明材料 | 《松原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管理辦法》松辦發[2014]67號,第六條中(三)房屋產權相關證明材料 | 房屋產權相關證明材料用來明確辦公用房改造的產權人和責任主體。 如不收取,將無法確定所改造房屋的產權人。 |
嚴格按照《松原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管理辦法》松辦發[2014]67號要求執行。 | |||
37 | 部門審查意見 | 《松原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管理辦法》松辦發[2014]67號,第六條中(五)市直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市住建部門、市環保部門和市發改部門審查意見 | 部門審查意見主要包括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住建、環保、發改節能等相關部門的意見,是確定辦公用房維修改造工程是否符合相關要求的重要依據。如不收取,將無法確定此項工程是否符合機關事務管理、建設標準、環保、節能等方面的要求。 | 嚴格按照《松原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管理辦法》松辦發[2014]67號要求執行。 | |||
38 | 松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資金證明文件 | 《松原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管理辦法》松辦發[2014]67號第六條中(六)資金證明文件(自籌資金、市財政資金或上級業務部門專項資金等) | 資金證明文件是確定辦公用房維修改造工程投資來源的重要依據,便用財政部門進行資金管理。 如不收取,將無法明確此項工程的投資來源及是否落實到位情況。 |
嚴格按照《松原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管理辦法》松辦發[2014]67號要求執行。 |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松原市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管理辦法》松辦發[2014]67號。 |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應當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管理辦法。因吉林省人民政府沒有出臺具體相關法規,建議省人大立法。 |
附件一:關于《松原市按份共有產權廉租住房購買方案》的起草說明
(報告單位:市住建局 報告人:尹德亞)
市政府:
根據會議要求,現將《松原市按份共有產權廉租住房購買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起草情況說明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必要性
“十二五”期間,根據省里要求,我市共建設廉租住房22.36萬平方米、4690套,其中:經濟開發區的松苑雅居小區配建16.93萬平方米、3554套,現已全部竣工,分配入住1062套。
我市自2008年開始大規模進行棚戶區改造,對拆遷戶補償基本都是回遷,大多數棚戶區家庭都住上了回遷房,符合公共租賃住房申購條件家庭相對少了很多,導致公共租賃住房供大于求。另外,由于松苑雅居小區地址較偏(位于松原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三橋附近),市本級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大部分在寧江區江北城區居住,不愿到江南來申請購買按份共有產權廉租住房。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解決公共租賃住房供大于求問題,進一步緩解還貸壓力,我們起草了此方案。
二、《方案》的整體結構
《方案》共分六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申購標準條件。
1. 身份標準條件。
?。?)松原市(含所轄各縣、市、區)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
?。?)松原市(含所轄各縣、市、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在松原市區有穩定職業的進城務工農民工(含有土地)。
?。?)松原市區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
?。?)松原市區大中專院校、職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外來工作人員無住房或住房困難的。
?。?)公安系統輔警、環衛工人、物業小區保安保潔人員。
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全國或者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殘疾人(以二代殘疾證為準)、烈士遺屬(烈士的父母或撫養人、配偶、子女)、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申購公共租賃住房,不受收入標準限制。
2. 經濟收入標準條件。經濟收入標準由市政府根據本地財政狀況、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情況、物價指數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公布一次。目前,暫按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760元標準執行。
3. 住房標準條件。市區內無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
第二部分是資格審查。
1. 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和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是否符合條件,由所在轄區或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審核認定。
2. 進城務工農民申報,只需出具收入證明(由務工單位出具,無務工單位由所在轄區或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出具收入證明),同時滿足我市所定的住房標準條件。
3.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大中專院校、職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外來工作人員的收入情況,有穩定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穩定單位的,由所在轄區或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調查后出具收入證明。
4. 輔警人員由公安系統申報后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環衛工人由市容局申報后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物業保安保潔人員直接到市住房保障部門申報,并由市民政部門統一進行收入認定。
5. 家庭住房面積標準,由松原市房屋產權交易管理中心核實。
寧江區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申報(除輔警人員、環衛工人、物業保安保潔人員),公示(公示期7天)后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核(需民政部門復核的轉交區民政局),其余人員(除輔警人員、環衛工人)到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直接申報,并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公示期7天)后統一分配。
第三部分是分配原則。按姓氏筆畫由少到多順序進行電腦搖號分配,符合下肢殘疾1—3級、視力殘疾1—2級、精神殘疾1—2級、智力1—2級、70歲以上高齡老人,可優先在低樓層分配。
第四部分是出售方式。廉租住房出售采取按份共有產權的方式進行,比例為個人出資75%(屬于個人私有產權)、政府出資25%(屬于政府國有產權)。3年后個人經審查符合住房保障條件后按原價格補齊剩余25%,全部產權歸個人。
第五部分是出售價格。2010—2012年政府建設的按份共有產權廉租房平均價格為2300元/平方米,個人出資部分平均價格為1725元/平方米。其中,多層樓層價格為一樓、六樓1675元/平方米,二樓、五樓為1725元/平方米,三樓、四樓為1775元/平方米;高層樓層價格為一樓、二樓1675元/平方米,三樓以上(含三樓)價格為1775元/平方米。
廉租住房的價格不含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有線電視初裝費、燃氣配套費、卡式水表和供熱計量裝置費等入住費。
第六部分是組織領導。為確保全市住房保障事業順利開展,加強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的領導,積極穩妥地推進我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市政府決定成立松原市按份共有產權廉租住房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秘書長、市住建局局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副局長張崇山擔任。
三、《方案》征求意見情況
針對本《方案》,我們征求了縣(市、區)、經開區、民政局、司法局、殘聯、法制辦和政府法律顧問團的意見,并就提出的相關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形成今天上會的討論稿。
現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請予審議。
附件二:松原市按份共有產權廉租住房購買方案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扎實推進按份共有產權公共租賃住房申購工作,進一步解決我市公共租賃住房供大于求問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申購標準條件
?。ㄒ唬┥矸輼藴蕳l件
1. 松原市(含所轄各縣、市、區)城鎮低保、低收入家庭,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
2. 松原市(含所轄各縣、市、區)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3. 在松原市區有穩定職業的進城務工農民工(含有土地)。
4. 松原市區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
5. 松原市區大中專院校、職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外來工作人員無住房或住房困難的。
6. 公安系統輔警、環衛工人、物業小區保安保潔人員。
政府引進的特殊專業人才、全國或者省部級勞模、全國英模、殘疾人(以二代殘疾證為準)、烈士遺屬(烈士的父母或撫養人、配偶、子女)、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住房困難家庭申購公共租賃住房,不受收入標準限制。
?。ǘ┙洕杖霕藴蕳l件。經濟收入標準由市政府根據本地財政狀況、經濟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情況、物價指數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公布一次。目前,暫按申請家庭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2760元標準執行。
?。ㄈ┳》繕藴蕳l件。市區內無房,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難家庭。
二、資格審查
?。ㄒ唬┏擎偟捅?、低收入家庭和農村低保、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是否符合條件,由所在轄區或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審核認定。
?。ǘ┻M城務工農民申報,需出具收入證明(由務工單位出具,無務工單位由所在轄區或戶籍所在街道、鄉、鎮出具收入證明),同時滿足我市所定的住房標準條件。
?。ㄈ┏擎傊械绕率杖胱》坷щy家庭、企事業單位引進的各類專業技術人才和大中專院校、職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外來工作人員的收入情況,有穩定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穩定單位的,由所在轄區或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調查后出具收入證明。
?。ㄋ模┹o警人員由公安系統申報后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環衛人員由市容局申報后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物業保安保潔人員直接到市住房保障部門申報,并由市民政部門統一進行收入認定。
?。ㄎ澹┘彝プ》棵娣e標準,由松原市房屋產權交易管理中心核實。
寧江區城鎮住房困難家庭到戶籍所在地街道申報(除輔警人員、環衛工人、物業保安保潔人員),公示(公示期7天)后報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核(需民政部門復核的轉交區民政局),其余人員(除輔警人員、環衛工人)到市住房保障部門直接申報,并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審核、公示(公示期7天)后統一分配。
三、分配原則
按姓氏筆畫由少到多順序進行電腦搖號分配,符合下肢殘疾1—3級、視力殘疾1—2級、精神殘疾1—2級、智力1—2級、70歲以上高齡老人,可優先在低樓層分配。
四、出售方式
廉租住房出售采取按份共有產權的方式進行,比例為個人出資75%(屬于個人私有產權)、政府出資25%(屬于政府國有產權)。3年后個人經審查符合住房保障條件后按原價格補齊剩余25%,全部產權歸個人。
五、出售價格
2010—2012年政府建設的保障性住房(按份共有產權廉租房)分配的平均價格為2300元/平方米,個人出資部分平均價格為1725元/平方米。其中,多層樓層價格為一樓、六樓1675元/平方米,二樓、五樓為1725元/平方米,三樓、四樓為1775元/平方米;高層樓層價格為一樓、二樓1675元/平方米,三樓以上(含三樓)價格為1775元/平方米。
廉租住房的價格不含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有線電視初裝費、燃氣配套費、卡式水表和供熱計量裝置費等入住費。
六、組織領導
為確保全市住房保障事業順利開展,加強對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的領導,積極穩妥地推進我市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市政府決定成立松原市按份共有產權廉租住房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副秘書長、市住建局局長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副局長張崇山擔任。
